來源:生態環境部
導讀:日前,生態環境部印發《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控技術導險管則》。為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督管理,規范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工作。
日前,生態環境部印發《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》。
全文如下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,為保護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加強污染地塊環境監督管理,規范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工作,制定本標準。
本標準與以下標準同屬污染地塊系列環境保護標準:《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4);《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4);《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25.3-2014); 《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》(HJ 5.4-2014);《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效果評估技術導則(試行)》(HJ25.5-2018)。
本標準規定了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的基本原則、工作程序和技術要來源求。
附件地址:http://kjs.mee.gov.cn/hjbhbz/bzwb/jcffbz/201906/t20190620_707197.shtml